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中考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公布
2024-11-10 12:23:56 来源:职教本科本网站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公布的《西双版纳州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了解到,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中考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
1.招生计划
全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录取批次由州教育体育局统一下达和规定,年度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收高一新生。
2.招生办法
(一)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西双版纳州第一中学、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按照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县(市),具体配额计划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进行测算,按照要求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实行。
(二)加强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及办学特色定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州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特色化办学情况在总计划数内调配下达计划。获批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自主受理报名、自主组织测试,招生简章提前向州教育体育局备案。各招生学校艺术、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于6月20日前上报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三)规范特殊群体招生。
1.往届生需到各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必须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依据考试总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2.西双版纳州户籍在省内其他州市就读初中要报考西双版纳州普通高中的考生,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管理系统中做返回户籍地操作,携带户口本到所属县(市)招生办确认后按西双版纳州普通高中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3.西双版纳州户籍在省外就读初中要报考西双版纳州普通高中的考生,由家长及考生携带身份证、初中就读地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就读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证明以及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返回户籍地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证明到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考生信息登记,出具转换成绩证明后,家长及考生携带转换成绩证明,自行与西双版纳州普通高中学校协商,接收学校在能保障学位供给或尚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报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经州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就读。
4.非云南省户籍在西双版纳州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前需告知家长和考生随迁子女在云南参加高考及录取有关政策并让家长和考生签署《随迁子女在云南参加高考及录取有关政策告知书》,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管理系统中按程序录取。
5.非云南省户籍且不在西双版纳州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6.具有磨憨户籍或者在磨憨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的有关升学录取依照《昆明市与西双版纳州教育合作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