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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包头中考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的通知

2024-11-10 12:40:46 来源:职教本科

本网站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公布的《内蒙古包头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了解到,2024年内蒙古包头中考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2024年内蒙古包头中考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的通知-516

1.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中招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及规定。要做到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2.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前结课。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3.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把全市各初中校报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4.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5.各旗县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市教育局对学校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要有全局意识、诚信意识,宣传要实事求是。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须经市、旗县区中招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和考生发布。

7.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准向考生或家长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不准录取低控制线下考生;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准避开市中招办擅自组织招生;不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违规组织招生补录;不准出现人籍分离情况;不准在分班时区分统招生和分招生。以上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节轻重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并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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