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11-22 04:19:43 来源:职教本科本网站从百色市教育局了解到,2024年广西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381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40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已成立2024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2024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2024年百色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请各县(市、区)、市直属各相关学校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招生考试院联系,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及电话:罗荣港,2838296;招生考试院联系人及电话:李宜静,2856300。
附件:
1.2024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成立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单位)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序勇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梁富文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陈诗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海溢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丹妮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 员: 付永伦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苏福友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罗治零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龙光毅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潘庄安 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
赵文博 市招生考试院院长副院长
杨乔云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
罗茜文 市电化教育与教学仪器站负责人
王小东 市教育督导中心负责人
聂志伟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负责人
黄方梅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诗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丹妮、龙光毅、潘庄安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市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做好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协助做好中考及高中招生录取期间相关舆情监控及处置;协助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
(二)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全市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考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的人员抽用、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起草全市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全市中考成绩等级的划分标准;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将评价结果报市中考办备案;负责制定全市中考体育考试方案,指导体育考试组织工作并将成绩汇总报市中考办备案;负责统筹中考经费预算。负责下达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民族班(生)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计划等,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及解答;负责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采购、印制及发放工作。
(四)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全市中考考务工作规定和考务工作手册,负责中考报名、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术科测试、全市中考文化统考等考务组织工作;负责联系中考试题材料印制工作,并做好试卷运送安全及保密工作;负责做好中考评卷组织工作;负责全市中考成绩数据处理工作,协助基教科做好中考成绩等级划分和等级排序;协助发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信息;负责普通高中新生.网上预录取工作;协助做好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及解答;协助市教科所提供中考质量分析工作所需要的中考学科成绩数据。
(五)市电化教育与教学仪器站:负责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及信息技术操作性考试工作,制定全市中考操作性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操作性考试试卷的命题、审题、印制;负责组织统分登分工作,并将考试成绩综合汇总后报市中考办备案。
(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协助做好中考评卷组织工作;负责遴选评卷学科教师,做好评卷学科组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市中考质量分析评价及反馈工作。
(七)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负责下发中考报名考试费收费通知;负责对全市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经费管理、预算审核;负责向财政部门申请并办理中考报名考试经费的回拨和支付;负责组织中考和普通高中录取相关采购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录取阅档费收取及管理。
(八)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及解答。
(九)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
(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负责全市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期间相关舆情监控及处置。
(十一)市教育督导中心:负责对全市中考组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学校落实《百色市中高考宣传工作“十严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2024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4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工作职责,逐级压实考试安全责任,落实考试保障、安全保密、应急处置、政策宣传、考生服务等工作措施,明确考试对象及照顾政策,全面做好中考报名、组织考试、评卷、成绩呈现、质量反馈等工作,确保我市中考安全、有序、平稳。
二、考试安排
中考分为学科卷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性考试、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术科测试(以下简称“特长生术科测试”)。
(一)学科卷面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时间要求
学科卷面考试各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
1.九年级考试:
2.八年级考试:
3.考试时间安排: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九年级)项目内容、赋分、成绩评定及时间要求
1.考试项目:考试项目分三个类型,考生可在以下三个类型中,每类各选一个单项进行考试。
(1)第一类:50米跑、800米(女)、1000米(男)、3分钟25米往返跑。
(2)第二类:立定跳远、原地掷实心球(2kg)、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3)第三类:1分钟踢毽子、篮球(往返运球投篮)、1分钟跳绳、1分钟足球颠球、1分钟排球垫球。
2.成绩评定:采取集中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每个项目满分为20分,共计6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总成绩等级。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36分以上(含36分)为合格。
3.考试时间:5月13日—6月7日。
(三)操作性考试(八、九年级)科目、成绩评定及时间要求
1.考试科目: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共4科。我市今年九年级开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性考试,八年级开考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
2.成绩评定: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考试采用10分制评分,6分以上(含6分)为达标。
3.考试时间:5月27日—31日。
(四)特长生术科测试(九年级)类型内容、结果评定及时间要求
1.测试类型: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分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其他特长生三类,考生可在三类项目中选择一项测试。测试项目如下:
(1)体育特长生:测试内容为球类、田径、游泳、举重、体操、武术和其他体育项目。
(2)艺术特长生:测试内容为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播音与主持和其他艺术项目。
(3)其他特长生:测试内容为无线电、电脑制作、理化生物实验、航模和文学创作。
2.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3.测试时间:6月29日—30日。
三、考试实施
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属地为单位,在各县(市、区)设置中考考区、考点,具体负责中考各项考试(测试)的组织工作。
(一)考试报名
1.考试对象。具有我市学籍并在我市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应届生;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就读的九年级应届生;需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2.报名工作。我市在初中学校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中考报名点。各报名点根据《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百教通〔2024〕15号)要求,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公示和收费等工作。
(二)组考工作要求
1.学科卷面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各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考点和备用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本校参加考试,学校考生不足100人的,可与同类学校合并设一个考点,也可根据考生人数和初中学校相对集中分片设置考点。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招生考试院审定后执行。
(2)考场设置。考点按考生人数设置考场,并根据需要设置备用考场。每个考场(含备用考场)安排30个考位,考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3)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至3人。考点的主考和副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按要求选聘。考点学校领导不能担任本校考点主考,其中1名副主考由考点学校领导担任。考点工作岗位及人员由县(市、区)教育局选聘和统一安排,城区考点监考员必须实行轮转选派制度,乡镇考点监考员原则上从同类学校轮转交叉选派。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不能担任监考工作和其他考务工作,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点任课年级的监考员。
(4)考场编排。考生所在考点、考场及座位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
(5)试卷(答题卡)保密管理。中考试卷(答题卡)、评分标准等材料按国家保密秘密级事项管理。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中考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的接运与保管工作。
2.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原则上以一个初中学校为一个考点,确实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学校应及时报告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设考点,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到指定的考点进行考试。严禁在公路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设立考试场地。
(2)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各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人、监督员1人、考务员2人,监考评分员若干名。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局要派专人加强对辖区内各考点巡考,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3)成绩评定。考生须在半天内完成3个项目的考试。考试结束后,考务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给予评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和成绩册按要求密封上报。
3.操作性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原则上在初中学校本校设立考点,考点负责编排考试场次,并布置好考试所用场地。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四个考场的场次安排不能冲突,即四个考场的同一场次不能同时出现相同的考生。计算机要满足1人1机,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器材要分别满足1人1组的需求。
(2)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抽签员1名。监考评分员必须分别是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担任,且每场考试要指定一名教师为主监考评分员,负责组织处理本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成绩评定。监考评分员必须当场根据考生的操作步骤评定分数,并以“达标”和“不达标”认定考生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评分表交主考签字确认后密封上报。
4.特长生术科测试工作要求
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辖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特长生术科测试的监督工作,各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负责特长生术科测试组织工作。特长生术科测试不向考生收取费用。测试结束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直属高中学校将本辖区(校)特长生术科测试合格名单报市招生考试院,由市招生考试院汇总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在“百色招生考试网”公示。
中考各项考试(测试)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发并组织实施。
(三)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有关学校按要求选派评卷教师,确保我市中考评卷工作安全、准确、按时完成。
(四)质量反馈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中考质量分析,8月底前对笔试科目、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性考试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并撰写质量分析评价报告,适时向市教育局党组作专题汇报,及时向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反馈中考质量分析评价结果。
四、成绩呈现
考生总成绩和各学科考试成绩均以A+、A、B+、B、C+、C、D、E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原始分。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一)成绩等级组成
考生成绩等级由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考试成绩等级组成。
1.总成绩等级,考生总成绩(即各学科笔试成绩加上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照顾分)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20%、B+占23%、B占18%、C+占15%、C占12%、D占5%、E占2%。
2.各学科考试成绩等级,按每个科目成绩单独划分八个等级,按考试人数划分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20%、B+占23%、B占18%、C+占15%、C占12%、D占5%、E占2%。
3.组合成绩等级,即把考生9个学科考试成绩等级进行组合,组合的顺序按等级高到低排列。如,某考生总成绩等级为A+,9个学科单科成绩等级中有3科是A+,4科是A,2科是B+,那么该考生的组合成绩等级是A+(3A+4A2B+)。
(二)成绩等级排序规则
1.总成绩下降等级依次为:A+、A、B+、B、C+、C、D、E。
2.考生9个学科考试成绩等级下降规则:九科组合中的一个低等级往下降一级。例如:
某生学业成绩为:2A+、2A、2B+、2B、C+
则往下一等级为:2A+、2A、2B+、2B、C
往下二等级为:2A+、2A、2B+、2B、D
往下三等级为:2A+、2A、2B+、2B、E,以此类推。
(三)初中毕业标准
对中考总成绩为D以上(含D)、实验操作性考试成绩达标和综合素质评价为C以上(含C)的学生,准予毕业,发放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放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学校组织补考,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考费。
五、照顾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中考符合以下相应条件的,可获得加分或照顾。考生同时具有多项加分资格的,只取分数高的一项,所获照顾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考生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
1.具有百色市户籍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2.户籍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西林县、凌云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3.具有百色市户籍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证明);
4.具有百色市户籍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和台湾省籍青年(由县级台侨主管部门和统.战部门提供证明)。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
户籍在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田林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三)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军政〔2023〕5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按一定分数折算等级优先录取。
(四)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2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按规定优先录取。
(五)根据《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消〔2019〕28号)文件精神,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有关优待政策。
(六)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已参加百色市2022年地理和生物学科目中考,但因休学未能参加2023年中考的考生,可申请将2022年地理和生物学科目考试成绩计入2024年中考总成绩。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辖区中考工作的组织者和,是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中考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中考各项组织工作。
(二)及时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中考学科卷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性考试、特长生术科测试等4项考试组织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目标任务、明晰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把中考各项考试工作落实到部门、到学校、到人。考点学校也要相应制定工作方案预案。
(三)强化考试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中考组考经费保障机制,优先安排、及时拨付中考组织考试经费,切实保障中考考点建设、考试物资采购、防作弊设备配备、考务人员劳务费等考试经费开支。要持续加大力度推进中考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实现中考考场视频监控、手持金属探测仪、5G手机信号.屏蔽器全覆盖,配足中考英语听力备用播放设备,确保中考安全顺利进行。
(四)强化安全保密。各县(市、区)要强化安全保密观念,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清点、施考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要健全考务管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切实保障考试过程平稳有序。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做到安全培训到岗,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人,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强化考场组织管理,加强入场检查,监考人员要严把入场关,防止携带作弊工具特别是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严格落实巡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增强中考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
(五)强化综合治理。各县(市、区)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加强中考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加强对考点学校周边各种生活和建筑噪音、道路障碍等问题治理,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2024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开展一次考前综合检查,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对存在问题要整改。
(六)强化应急处置。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细化操作规程,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妥当。一旦发生失密、泄密、试卷错装等重大事件,各地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及自治区教育厅。
(七)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落实《百色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考、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百招委办〔2023〕39号)要求,加大对中考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工作人员对考试招生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做到宣传培训无偏差,全覆盖。同时,要加强正面引导,做好中考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及时回应考生、家长的关心关切。要严格落实《百色市中高考宣传工作“十严禁”》要求,防止将试题试卷、培训材料、监考证工作证等涉考的材料拍照上网,坚决杜绝任何关于中考的炒作。
(八)强化考生服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考生应考、备考的指导工作,帮助考生调整好心态,减轻压力;要始终贯彻“以生为本,服务考生”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为考生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对广大考生的人文关怀,营造宽松、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每位考生安全顺利赴考。
3.2024年百色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381号)精神,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有序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动员和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学校,合理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好教育生态,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更加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二、任务措施
(一)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1.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市直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百色高中、百色祈福高中、百色民族高中、百色市第一中学、百色天立学校、广西大学附属中学百色分校、百色市现代高级中学)在右江区内招生。右江区百色中学高中部、百色市第三高级中学不再招收高一新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域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百色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志愿。
2.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招生要求的初中毕业生(含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
3.招(送)生计划。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8000人。根据我市初中毕业生生源、普通高中学校学位供给等实际情况,将招(送)生计划分解至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县(市、区)根据招(送)生计划完成招(送)生任务,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4.定向生、特长生、民族班学生计划。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继续实行定向生录取政策。将百色高中、百色祈福高中、百色市第一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各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右江区初中学校;县域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本辖区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分配及录取方式另行文通知。
(2)特长生。普通高中学校可招收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实验、文化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招收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具体计划详见附件3。
(3)民族班学生。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纳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统一实施,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录取分百高民族班,市、县(市、区)所属的普通高中民族班,以及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三类。百高民族班招生由市民宗委和市教育局商定。市、县(市、区)所属的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自治区下达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数为1310人,面向本辖区招生。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2024年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百色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共50人(广西民族高中40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0人),面向我市有关县(市、区)招收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具体方案另行印发)
5.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复读插班生。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等各类违规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采用网络平台远程录取方式,坚持“双向选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于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录取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二)扎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和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和退役士兵等。
2.招(送)生计划。2024年,全市户籍地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计划20100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送生计划8000人,将全口径送生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将全日制招生任务分配至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4。
3.招生录取方式。有意愿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填报有意向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并及时持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到需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以学校录取结果为准。
4.实行月报告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下半年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10月每个月上旬,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报告招生录取情况。
5.加强教育引导。落实初中学校向中等职业学校输送生源的任务,因地制宜开展职业教育渗透,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为其注册中职学籍。
(三)科学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注意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评价等级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生不同的发展情况: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C等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对D等学生的评定要极为慎重,D等学生数要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5%以内。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四)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按规定全部免除学杂费,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应助尽助。加大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初中毕业生的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全部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初中毕业生,完成自治区下达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计划数,完成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100%升学帮扶任务。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初三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决遏制变相“掐尖”“中考移民”等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2024年9月,对各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实际到校生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实现录取系统数据与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实际到校生数据“三统一”。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要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中高职贯通办学、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学习,熟悉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实行严格而科学的公示、诚信、监督、评估等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普通高中招生方面要加强做好今年招生政策变化的的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方面要坚持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在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注。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从正面加强招生宣传,不允许通过诋毁其他学校等不良的方式抬高自身知名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统筹管理政策,推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面向社会公开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滥发录取通知书等招生乱象。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各类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或委托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五)强化督查问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督导检查,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强化追究责任,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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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色市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计划
2.百色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
3.百色市2024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4.百色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