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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4-11-10 09:20:04 来源:职教本科

本网站从赤峰市教育局了解到,内蒙古赤峰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具体如下:

内蒙古赤峰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302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9号)、《中共赤峰市委员会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赤党发〔202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赤峰市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赤教发﹝2022﹞4号)要求,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普通高中“控制规模、内涵发展,分类指导、多样发展”和职业教育“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扶强办优、创新发展”的思路,坚持普通高中“县域为主,有限流动;自主选择,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完善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统一质量分析的“五统一”招生考试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往届生报名)。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2)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24年自治区网上报名并参加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该类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3)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4)截止2024年3月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且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5)截止2024年9月1日,市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①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②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一年。

上述学生若不符合条件②,如该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在我市连续就读满三年,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须签订《赤峰市2024年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书》。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考时须签订《赤峰市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书》。

2.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初二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且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3)符合参加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资格(未参加过我市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考生。

(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协调下进行,于网上报名前完成。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上文中“二(一)1.(1)”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定后的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后(学籍管理专用章和中招办专用章)于网上报名前报市中招办。

(2)上文中“二(一)1.(2)(3)(4)(5)”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后,于网上报名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复审。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加盖市、旗县区两级基础教育科(股)学籍管理专用公章及中招办专用公章,由市、旗县区基础教育科(股)、旗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初中学校分别备案。

①学籍情况审查。学籍以2023年9月1日前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2024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数据为准。各初中学校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与学生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申请变更。身份证号非“1504”开头学生(户籍迁入我市的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填写《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就读学校和该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并确认相关信息真实性。

②户籍条件审核。重点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对有疑问的考生要通过调阅人口数据库进一步核实。

③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此类考生须填写《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表》交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④赤峰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⑤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父母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证明、出生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对于违规办理户籍或学籍、伪造实际就读经历及相关佐证的考生要做出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的要取消学籍。对考生资格弄虚作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对于初三毕业生补报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的考生需单独汇总(上报名单同时交本旗县区招生办一份备案),并于资格审核期间前上报电子版数据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三)网上报名。根据本年度自治区考试中心下发《关于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赤峰市2024年中考报名及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进行,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工作。

    1.报名方式。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2.信息采集方式。报名信息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根据中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花名册,所在学校配合旗县区中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

3.加强报名指导。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中高职贯通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考生需要提前办理二代身份证。各旗县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指导,指导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提高报名密码的设密标准(至少8位数且由数字及字母等混合编排,如:“72C#1688”),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旗县区中招办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安全、保密。考生信息由专人管理,除管理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获知学生和家长信息。

4.保证信息准确。各旗县区中招办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关键数据(姓名、身份证号和电子学籍号等),严格控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

(四)特长生报名。选择报考高水平和普通特长生的考生在4月28日至4月30日、报考学科“强基计划”和科技特长生的考生在7月14日,登录《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进行特长生网上报名(选择拟报考学校和特长项目),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特长项目,具体特长项目和计划见特长生招生计划表(附件2)。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报考前旗县区中招办要指导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对全体考生进行报考政策解读,避免出现大量专业特长不突出的学生盲目报名情况。

(五)收费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呼和浩特市中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14〕1192号)文件,初中毕业年级考生需交招生考试费150元(其中包括报名、考试、阅卷等费用120元,体育考试费用30元);参加初二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的考生需交考务费30元。招生考试费于中考报名时由旗县区招办代收,支出办法另行通知。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能力、信息科技考试收费另行通知。

三、升学考试、体育考试及信息与实验考试

(一)命题。地理、生物学由自治区统一命题,其他学科由市中招办组织命题。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考试命题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初中毕业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能力各10分、信息科技10分,体育50分,少数民族语文150分。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学30分(卷面总分40分,其中含体育健康知识10分)、地理30分。初中毕业年级未参加过地理和生物学结业考试的学生可以补考地理和生物学,考试时不作答体育健康知识,中考总分核算时按照地理满分70分、生物学满分60分进行折合。

2.考试形式及日程安排。

(1)笔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少数民族语文、地理、生物学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

(2)信实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能力、信息科技考试(以下简称“信实考试”),依据《关于做好赤峰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信息科技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考试采取动手操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和动手操作项目。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区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3)体育考试。体育考试项目、分值按照《赤峰市2024年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体育考试成绩总分50分,即:1000米(男)、800米(女),满分20分;立定跳远,满分1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0分;篮球运球绕标志物、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三个项目选择一项,满分10分。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区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4)特长生专项能力测试。5月份,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考特长生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具体测试内容按照《2024年赤峰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执行。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学科“强基计划”、科技特长生的考生于7月15日进行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凡是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允许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素养、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期间市中招办、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测试结果于5月3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5)成绩公示要求。信实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或原始分数)当场公布并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对于符合提前录取资格的特长生要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报考特长项目,市中招办将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考生及家长监督。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分别由市中招办考务组和阅卷组统一组织。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实行网上阅卷,试题与答卷分离。市中招办各考务组要将笔试成绩、体育成绩、信实成绩、特长生成绩刻录光盘独立密封三份,上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成绩分别移交市教育局系统纪委、市中招办和考务组。

2.成绩查询。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9日—7月11日,初二考生地理、生物学学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1日—7月12日,考生可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查询。

3.成绩复查。(1)初三考生对毕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0日—7月12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考生。(2)初二考生对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2日—7月13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考生。

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对任何一科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4.试卷复查收费。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纳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使用。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初二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由市中招办统一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方式

1.规范录取方式。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由市中招办统一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否则不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补录未被网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旗县区的普通高中不得跨旗县区招生。

2.规范招生范围。赤峰二中、赤峰蒙中、赤峰学院附中、赤峰新城红旗中学“国际班”、赤峰市第二实验中学(松山蒙中)“珍珠班”和“网球班”、赤峰昭乌达中学(民办)、红山区光明学校(民办)、赤峰红山印象中学(民办)、赤峰弘亚学校(民办)、松山外国语学校(民办)、元.宝山挚诚学校(民办,全市招生计划200人)、赤峰荷马实验学校(民办,全市招生计划160人)、蒙东演艺学校(民办,全市招生计划90人)、红山区崇文实验学校(民办,全市招生计划80人)及职业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赤峰学院附中主要招收红山区考生。赤峰新城红旗中学“国际班”和“网球班”面向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招生。赤峰市第二实验中学“珍珠班”面向其他旗县区招生每个地区分别不超过4人、“网球班”面向其他旗县区招生每个地区分别不超过2人。松山外国语学校面向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招生。

3.规范普通特长生招生。合理规划统筹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招生,对于特长生培养不规范、出口不畅的学校,要适度缩减招生计划。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适应新的高考特长生招生录取政策,2024年将调整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适当提高全市艺体类特长生文化课低控制线。

4.探索学科“强基计划”特长生招生。为加强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按照“科学规划、市级统筹;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整合资源,靶向培养;培树典型、示范引领”的原则,面向全市招收学科“强基计划”特长生,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市中招办根据高中学校办学特色,探索招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学科“强基计划”特长生、科技特长生和音乐、体育、美术高水平特长生,可按照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经旗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向市教育局申请学科“强基计划”特长班,市教育局批复后开展招生工作。

5.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政策。实行旗县区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内初中“均衡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不低于60%)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具体分招方案由旗县区教育局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名额10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赤峰二中面向中心城区(红山区、松山区)实行分招政策。

6.实施薄弱学校专项计划。为促进县域内各初中均衡发展和高中招生相对公平,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对区域内薄弱初中学生专项计划,具体情况由旗县区教育局确定。旗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初中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旗县区优质普通高中和赤峰二中对薄弱初中的“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专项计划不得超过分招计划,同时设定低录取分数线。招生条件为学生具有薄弱初中学校学区内户籍(外迁入的必须满三年),具有本校学籍并连续就读满三年,资格审核由旗县区负责。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专项计划,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7.探索普职融通教育。为构建文化素养和职业素养兼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体系开放、渠道互通和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在中等职业学校试点招收普职融通班,实施普职融合“1+2”人才培养方式。普职融通班招生工作与高中招生工作同步。被录取到普职融通班的学生高一学籍注册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高一后按比例职普分流,未达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学生,转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籍。严禁职高生与普职融通班学生混合编班。

8.探索普通高中特色班试点招生。为促进旗县区内普通高中均衡发展,探索实施普通高中特色班试点招生。普通高中可根据本校师资和区域内生源情况,结合学校的发展理念,申请设立特色班试点。市教育局根据旗县区和学校实际,在市域内遴选2至3所学校试点实施。在招生录取时,设置独立志愿让考生填报。特色班不得与特长班重叠,不得高收费,招生计划含在学校总招生计划内。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1.志愿填报办法。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根据分数分时分段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和班主任指导下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有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

2.志愿批次、填报和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为每日上、下午两个时间段填报:8:30-10:00和14:30-16:00,结束本次填报后的一个小时后可以查询录取结果。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录取学校招生总量,划定普通高中录取低分数控制线。录取工作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网报时段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成绩分时间段录取,每个专业按照报名情况高分者优先录取,专业录取人数达到计划数后停止填报该专业。报考五年高职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否则无法填报五年高职。请考生按照公布的低分数控制线和职业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时填报志愿,避免延误填报志愿导致高分考生未能录取。

    (1)原民族语言授课普通高中(原民族语言授课班)网报时间:

7月18日8:30—10:00;

7月18日14:30—16:00。

(2)国通语授课普通高中(含原民族语言授课普通高中的国通语授课班)、中等职业学校网报时间:

7月19日 8:30—10:00低控制线为900分;

7月19日14:30—16:00低控制线为850分;

7月20日 8:30—10:00低控制线为800分;

7月20日14:30—16:00低控制线为750分;

7月21日 8:30—10:00低控制线为700分;

7月21日14:30—16:00低控制线为650分;

7月22日 8:30—10:00低控制线为600分;

7月22日14:30—16:00低控制线为550分;

7月23日 8:30—10:00低控制线为500分;

7月23日14:30—16:00低控制线为450分;

7月24日 8:30—10:00低控制线为400分;

7月24日14:30—16:00低控制线为300分;

7月25日 8:30—10:00低控制线为200分;

7月25日14:30—16:00200分以下。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会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发布公告。如遇特殊情况改变录取时间的,市教育局中招办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发布公告。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分为学科“强基计划”特长生录取、高水平特长生录取、科技特长生录取、普通特长生提前录取和普通特长生网上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强基计划”和科技特长生录取。报考学科“强基计划”特长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全市前1000名以内,在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对应报考学科的中考单科成绩在全市前100名以内;报考科技特长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全市前2000名以内,且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潜质或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创新发明上获奖。录取成绩由中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加权相加,其中中考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文化课+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学科“强基计划”和科技特长生,同等条件下,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录取。赤峰二中、赤峰红旗中学、平煤高级中学分别面向每个旗县区招收学科“强基计划”特长生不得超过3人,赤峰红旗中学面向每个旗县区招收科技特长生不得超过1人。

(2)高水平特长生录取。报考艺术类高水平特长生,中考成绩须达到700分以上,且艺术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报考平煤高中高水平特长生排球专项,中考成绩须达到全市前15000名以内,且体育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报考八里罕中学高水平特长生橄榄球专项,中考成绩须达到全市前15000名以内,且体育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50分;报考天山一中高水平特长生女子足球专项,中考成绩须达到全市前18000名以内,且体育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报考高水平特长生的,在4月份报考后不允许调剂报考学校和专项,录取成绩由中考成绩和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加权相加,其中中考成绩占60%,测试成绩占40%。按照“文化课+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中考成绩或专业能力测试达不到要求的,将转换为普通特长生,按照普通特长生网上录取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3)普通特长生提前录取。普通高中提前录取的特长生为集体项目的篮球、排球、足球、橄榄球特长生,其他项目不设提前录取计划。提前录取特长生按照规定时间必须参加市教育局5月份统一组织的特长生测试。篮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前5名、排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前8名(男前4名,女前4名)、橄榄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前14名(男前7名,女前7名)、男足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前16名、女足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前34名符合提前录取资格。符合提前录取资格的考生可与符合报考条件学校进行双向选择,选择确定后签订拟录取协议,市教育局根据拟录取协议进行拟提前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拟提前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不受中考分数限制,占学校招生计划数。未被提前录取的考生转为普通特长生。招生学校提前录取考生数不得超过学校专项计划数的1/3,获得团体荣誉或近三年获得自治区荣誉的专项提前录取比例可适当放宽。高中学校将提前录取考生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旗县区中招办审核后于6月10日之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通过审核并公示后予以拟录取。不按照此比例上报的,取消该专项提前录取计划。网上公示的拟提前录取考生要继续遵守初中学校管理规定,参加中考的各项考试并取得毕业资格,如有考生在毕业前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缺考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将取消提前录取资格。

(4)普通特长生网上录取。除提前录取考生外,中考成绩、特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通过全市特长生录取低控制线的考生于7月17日上午8:30-10:00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继续填报特长生的,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如有想调剂学校的,只允许填报同项目的其他可填报学校。如有想放弃填报的,考生在此时间段进行放弃操作,放弃后将无法再报特长生。市中招办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确定特长生中考分数低控制线。

第一:艺术类考生中考分数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上50分以上;

第二:体育类考生中考分数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以上。 

2)确定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控制线。

第一:艺术类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不得低于75分。

第二:体育类考生:田径、橄榄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50分;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75分。

    (四)报到与学籍注册

1.报到。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校历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内教基字〔2014〕59号)通知要求,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执行非高寒地区教育教学时间安排,各高中学校要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并标明报到、开学时间、学校联系方式。开学后2周内未报到且未请假的考生,学校有资格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籍注册。各普通高中在9月10日前将电子版学生报到和分班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中等职业学校于10月15日将电子版的学生报到和分班信息上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将中考录取结果和报到信息对接,生成考生学籍信息,并统一为考生注册高中阶段学籍。

(五)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1.加分对象及分值。

(1)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23〕194号)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录取时加10分。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荣获三等战功或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2)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消〔2021〕176号)有关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有关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中考,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总检〔2022〕71号)有关规定,在编在职移民管理人员入职满8年,且在国家确定的口岸边境管理区基层一线单位工作满3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符合以上多项优待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

2.审核认定程序。

(1)考生申请。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消防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优待资格审核表及优待证明。烈士、因公牺牲、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学校审核后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3)旗县复审。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于3月2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公示等材料报市中招办。

(4)市级公示。市中招办将审核认定结果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公示。

未于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一律不予追加。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确保市教育局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暨初二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旗县区中招办,全面负责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局长、初中校长、高中校长是本地区、本单位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暨初二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旗县区中招办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报名、资审、考务、招生、公示等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明确职责,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及规定。要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报名资格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市、县、学校三级咨询电话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各初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提前结课,必须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准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不准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不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十不准”: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准向考生或家长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准录取低控制线下考生;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准将本校招收的学生学籍注册到其它学校;不准给其它学校已经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准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不准招收借读生和挂读生。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地要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依据《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19〕6号),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属地普通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地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规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校,由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期限改正;限期未改的,依据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涉及违法所得的,依法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旗县区教育局局长是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初中、高中校长是招生工作直接负责人。

市中招办监察组全程监督高中招生工作,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家长、考生的申诉、投诉,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8330204。各旗县区中招办和各学校也要向考生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四)加强招生宣传。市中招办将3月份定为招生宣传活动月。各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要将2024年招生政策及时向考生、家长、社会公布,并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于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各地要早宣传,及时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对于未参加中考的,普通高中不允许录取。市教育局统一印制《赤峰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资讯》发给每位考生,《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指南》会发布到《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使考试招生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要对全市初中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择业指导,继续在初中学校深入开展职业教育“七个一”宣传活动(即召开一次职业教育形势报告会,举办一次职业学校优秀学子报告会,观看一部职业教育专题片,开展一次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主题教育活动,开好一次家长会,观摩一所职业学校,参观一批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宣传。

(五)畅通沟通渠道。各旗县区教育局中招业务人员和各初中学校中招业务辅导教师及时建立起沟通方式。各旗县区中招业务人员要向各初中学校公布联系方式。各初中学校中招业务辅导教师要向各位家长公布联系方式。

赤峰中招信息微信公众账号:cfszkxx。

赤峰市中考信息网网址:http://www.cfszk.net。

附件1 :赤峰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1)考务组:市教科研中心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学业考试卷务、考务工作。市教科研中心教育装备技术及信息化研究室负责信实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和成绩归档、报盘等工作。市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和旗县区中考体育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和成绩归档、报盘工作。

(2)命题组:市教科研中心基础教育发展研究室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试题命制工作。市教科研中心教育装备技术及信息化研究室负责制定信实考试说明、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

(3)阅卷组:市教科研中心基础教育发展研究室负责阅卷、统计、试卷复查、分数核实及质量分析工作。

(4)宣传组:基教科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咨询、宣传工作。职教科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5)录取组:市中招办负责各科成绩合成、成绩公布和录取工作,按照招生政策文件开发及维护招生报名及录取系统。

(6)监察组:市教育局系统纪委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暨初二生物学、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负责对中考报名、报名信息及试卷保密、体育测试、特长生专项能力测试、信实考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录取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和监控工作。

  

附件2:2024年普通高中(国通语授课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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