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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丽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安排公布

2024-11-22 05:59:43 来源:职教本科

本网站从松阳县教育局了解到,2024年浙江丽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安排已公布,具体如下:

2024年浙江丽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安排公布-415

丽水市教育局印发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4〕28号)。

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

中考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共五科:

备注:自2026年起,社会学科全省统一采取闭卷考试。

技能测试

(1)体育与健康考试。2024年,体育与健康考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教基〔2018〕5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20〕10号)执行,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凭残疾人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可予以体育中考免试,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其他因身体情况不宜参加项目考试的残疾考生(凭残疾人证书),可依申请免考1-3个项目,每个免考项目以8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未申请的项目以实考成绩计分。

(2)实验操作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制定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五月中旬前完成。

(3)信息技术测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五月中旬前完成。

总分

中考成绩总分设总分1、总分2、总分3:总分1=五科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满分620分;总分2=总分1+体育成绩,满分650分;总分3=总分2+优惠分值。

文化考试命题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规定,自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

阅卷与成绩评定

1.阅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进行。

2.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划定,等级制成绩由各初中学校记录到电子学籍系统中。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作为毕业评价依据。高中招生采用分数制成绩。

中考报名

考生可在学籍地或户籍地选择一地报名参加中考,并在中考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初中学校集体报名,若需回户籍地报名中考的,持户口本到户籍地县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名。历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和《浙江省义务教育证书》,到相应县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一个学籍只能报考一次,高中在校生不得报考。

在我市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招生优惠

(一)优惠类别

1.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少数民族考生,优惠5分。参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自2027年起取消该项优惠,景宁畲族自治县可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取消。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优惠5分。

4.在职在聘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市人才科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优惠只享受一项,按就高原则执行。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变化,上述优惠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二)办理方式

上述第1、2、3项的考生和家长通过浙里办APP申请办理中考优惠。

上述第4项凭人才称号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

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在中考优惠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公示,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

全市考生于7月4日前在各地招生录取平台上填报中考志愿,具体时间由各地统筹安排。全市平台分三个录取段次,即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

第一段包含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市域普通高中特长生、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市少体校等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7月6日统一完成录取。

第二段包含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县(市)分平台及市总平台于7月8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第三段包含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三年制专业、中高职一体化专业(3+2)、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专业(5+0)、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等计划招生录取。由县(市)分平台及市总平台于7月8日前独立完成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除特长生外)。

规范报考程序管理

考生必须按规定报考,所有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志愿填报信息(含放弃填报志愿)的纸质文本需经考生和家长(监护人)进行书面确认,并报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备存。其中,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计划招生在平台填报志愿后,于7月5日8︰30-17︰00到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一旦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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