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中考优待条件及审核上报须知公布
2024-11-22 05:06:17 来源:职教本科本网站根据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了解到,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中考优待条件及审核上报须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分招资格及审核上报。享受“分招”政策的考生,首先应为呼伦贝尔市户籍、学籍,并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即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毕业当年中考结束。非呼伦贝尔市户籍考生,在具备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初中三年均在呼伦贝尔市就读,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毕业当年中考结束),且不属择校的考生,可以享受“分招”政策。各地要规范掌握分招政策,确保公正公平,有以下等情形的考生,可统招录取但不享受“分招”政策:
1.非在籍或非应届毕业生;
2.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毕业当年中考结束未连续就读的;
3.学籍挂在某一学校,本人在另一所学校就读“人籍分离”的;
4.其他被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不符合分招条件的。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期间将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一周,期间旗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畅通举报电话和渠道。各地教育局要对学校上报的分招名单再次审核,并将符合分招条件且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报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数据报表用DBF格式,包含字段为ksh,xm,sfzh,xjh)
(二)照顾资格及审核上报。2024年各类政策性加分条件及标准与2023年保持一致,各项照顾分数不累计计算,择分一项。各类政策性加分考生特征代码与2023年一致。
各地要规范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于享受照顾录取的考生,要按规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旗市区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后于5月15日前将符合照顾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数据报表用DBF格式,包含字段为ksh,xm,mz,kstz,sfzh,x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