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崇左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和要求公布
2024-11-10 12:47:23 来源:职教本科本网站根据崇左市教育局公布的《广西崇左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了解到,2024年广西崇左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和要求已公布,具体如下:
实行校际交叉监考的办法,由市电化教育站、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一)考点
1.考点的设立。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考点。未能设立考点的学校,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各县(市、区)教育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附近设立考点的学校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服从安排。各考点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场布置、考务人员安排、实验器材准备等考试实施工作,考点学校要制订仪器、试剂补充计划,并及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
2.考点的环境布置。考点环境干净整洁,在大门口悬挂横额或电子横屏,内容为“崇左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XX学校考点”,在考试区域张贴“考试场次安排”“候考室、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卫生室、卫生间位置方位图”等,在各候考室、考场、卫生室、卫生间等门口张贴或张挂醒目标识牌。
3.考点的工作人员。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抽签工作人员1名,记录考生抽签结果的工作人员2名,理化生实验员各2名。来自交叉监考学校的监考员6名(理化生各2名,可结合实际增减),以及负责巡检抽签、候考情况的人员1名。主考由考点学校的校级领导担任,副主考可由交叉监考学校的带队领导担任,共同负责考点的考务组织工作。
4.编排考生花名册。各考点根据物理、化学、生物学各学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名单,原则上按照每学科每1场次考试安排不超过28名考生,分学科分场次编排考生花名册。
(二)考场
1.考场的排座。单人单桌,1个考场每场次不能安排超过28名考生同时进行考试。原则上每间实验室设4列,每列7座,共28座:1至7座为第一实验,8至14座为第二实验,15至21座为第三实验,22至28座为第四实验。考场内每列第一桌前均要张挂醒目标注该列的实验序号和实验名称。农村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置考场座位。具体排座见《崇左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座位示意图》(附件2)。
2.器材的准备。实验员根据实验试题准备仪器、药品等材料,满足一人一组实验器材的需求。器材的放置点原则上在考场内整齐摆放,方便考生选取和归置。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有关工作人员应准备好下一场考试用的仪器、药品等材料。考场内应悬挂计时准确的时钟。
3.考场的监考员。每个考场安排监考员4名,其中本校2名,异地交叉监考学校监考员2名。
(三)检录
1.备签。考务工作人员将本考点选定的试题和每场次的考生人数混合组签,组签时要保证标签的数量、各标签对应的实验试题与考场的座位布置相符。一般方法是每学科每个试题备好7张标签,4个试题共28张标签混合放置同一个箱内,每场考试安排28名学生抽签,标签制作见《抽签用签的样式》(附件3)。
2.抽签。考前30分钟,由考务人员组织考生点名并抽签确定试题,在标签上填入考生姓名并将试题对应记录在考生花名册上。
3.候考。各考点按照就近的原则,安排空余实验室或教室作为候考室,候考座位应对应考场座位。考生抽签登记信息完毕,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候考室安静候考。开考前,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考生从候考室进入考场对号按照抽签内容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并填写《崇左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评分要点及记录(学生用)》(附件4,随试题另行下发)。
(四)考试
1.时间。每一场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20分钟,前后各有5分钟为发卷、收卷时间。
2.监考。每个考场设4名监考员,监考员当中设立1名主监考。
3.考试结果评定。监考员按照实验操作考试评价标准当场评定考生的实验操作考试评定结果,并填写在附件4的考试结果评定: ”一行。考试结果不合格的考生,监考员要告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考生在试卷上“不合格考生签名”处签名确认评定结果。缺考考生的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符合免考考生的成绩按属地由市、县(市、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合格。每一场考试的评定结果,填写《崇左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评分要点及记录(监考员用)》(附件5,随试题另行下发),及时交主监考签字确认后密封保存。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持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顺序入场、离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涉考区域。
(五)缓考及免考
1.缓考。各学校的考生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2024年5月15—17日集中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填写《崇左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伤、病考生缓考、免考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前向学校提交缓考申请。学校初审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5日前按属地上报市、县(市、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同意后,可参加缓考一次。
2.免考。因伤、病导致严重心脑、肢体功能性障碍,丧失上肢运动能力且不能正常操作实验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由考生本人填写免考申请表(附件6),并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前向学校提交免考申请。学校初审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5日前按属地分别上报市、县(市、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市本级(含城区民办学校)考点学校的,经市电化教育站当面查验学生后提出核查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属于县(市、区)考点学校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当面查验学生后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