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时间及工作安排
2024-11-10 09:14:55 来源:职教本科本网站从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获悉,2024年广西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时间及工作安排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含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简称“市区”。按照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安排,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将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二)查询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市区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登陆“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直接查询。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原始分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2.高中报名录取信息查询。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并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登录报名、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报名。
(三)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依托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www.nnzkzs.com)实施。
1.录取依据
(1)学业成绩,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科目笔试成绩等级。用于高中招生录取的升学总成绩等级由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科目成绩加上体育成绩转换而成。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类别
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按招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
3.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合格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2)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3)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4)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升学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升学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5)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6)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市四中、市五中(第一档)、市八中、市十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邕宁高中等第二批次录取的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四)特长生录取
市区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负责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可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组织报名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五)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市区内所有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各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
二、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一)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二)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在7月19日至22日自行选择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当天必须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专业。内宿生指标有限,先到先得。
三、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9日至7月22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9日至21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步开始,7月22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南宁市第二中学(凤岭校区)、南宁市第三中学(青山校区)、南宁市第三中学(五象校区)。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南宁市第一中学(五象校区)、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凤凰校区)、南宁市第五中学(第一档)、南宁市第八中学(相思湖校区)、南宁市第十中学(上津校区)、南宁外国语学校、南宁市第十四中学高中部、南宁沛鸿民族中学(江南校区)、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五象校区)、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衡阳校区)、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江南校区)、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第一档)、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南宁市东盟中学、广西希望高中。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南宁市第五中学(第二档)、南宁市第九中学、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南宁市第十五中学、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南宁市新民中学高中部、南宁市第五十六中学、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学、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第二档)、南宁北附实验学校、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南宁市银海三雅学校、南宁市华侨实验高中、南宁市东方外语高级中学、南宁市爱华学校、南宁市龙翔荆楚高级中学、南宁市宏德高级中学、南宁市琼林高级中学、南宁市华光高级中学、南宁市桂华高级中学、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鼎学校高中部、南宁市中南中学、南宁市天泽高级中学、南宁哈罗礼德高级中学、南宁市央美附属高级中学、南宁市大家育才未来高级中学。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卫生学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数字智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运德汽车运输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南宁市南山艺术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电子工程学校、南宁市民族歌舞艺术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海纳商务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商贸学校、南宁市赛口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南宁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绿腾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正式招生前如有不具备招生条件的将进行删减,如有新设立学校(校区)、新批准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具备招生条件的将根据学校办学性质在相应批次招生录取学校名单里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严格国际班招生管理。举办国际班的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国际班管理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国际班办学行为。国际班学生实行独立编班,就读期间国际班学生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市区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控制在B+以上(含B+)。
(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程序。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凭我市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
(三)非本市市区户籍但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而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且不准备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来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由考生及家长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