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芜湖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方案公布
2024-11-22 07:03:56 来源:职教本科本网站从芜湖教育了解到,2024年安徽芜湖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方案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切块分配到校政策,将省示范高中80%招生计划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扩大比例或实行100%的指标分解。现将2024年市区(指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经开区、经开区,下同)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指标到校生)分配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切块指标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向师生和家长认真宣传,确保今年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
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分别为:一中和安师大附中为1666人(其中一中1075、安师大附中591);十二中为597人;田家炳实验中学为400人。
今年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分为三个部分:
1.规范办学指标。市区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扣减相应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2.学生数量指标。依据市区各初中符合切块分配指标学生基数测算分配到各初中,占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50%。
3.教学成效指标。主要根据2024年初中学业考试总体情况分配到各初中,占分配指标计划的50%。
二、分配办法
2024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
市区符合切块指标学生总数13042人。
市区各初中学校初中学业考试总分为7356567分。
切块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规范办学指标计算办法
市区各初中学校若有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查实认定,按照该校分配指标总数不超过5%的比例扣减。扣减的分配指标供市区学校调剂使用。
2.学生数量指标计算公式
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符合切块指标学生基数÷市区符合切块指标学生总数×省示范高中学生数量指标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教学成效指标计算公式
各校教学成效指标数=各校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市区各学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总和×省示范高中教学成效指标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业考试成绩总和中不含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的往届生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4.切块指标合计数计算公式
各校切块指标合计数=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教学成效指标数(取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各校指标分配数见附表。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
三、录取办法
1.不设最低控制线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继续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切块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进行录取。
2.录取顺序
切块分配指标(含数量指标和成效指标)的录取,将依据各学校的切块分配指标总数,在符合芜教基〔2024〕15号文件“填报原则”的学生中,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学校普高最低控制分数以上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多余指标再在市区范围内调剂。
回原籍报名参加中考(代码0199)学生切块分配指标实行单列。
3.回原籍学生政策
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市区以外的地区,下同)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市区或市区,下同),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指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
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户籍一直未变动,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指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从2024年秋季后,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或四县市区以外的地区,下同)上学的本市户籍(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户籍一直未变动)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市区或市区,下同),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在社会报名点单列。
从2023年秋季后,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户籍一直未变动,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可在社会报名点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社会报名点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四、注意事项
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分配到校的指标数,公开分配指标的录取对象,公开分配指标的录取办法,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报考省示范高中考生资格公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公示),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指标分配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地完成。
附:2024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表